上次我講到 OOBE 之後,我又想到多年前的一段經驗。我用對話的方式重建現場,你比較能感受現場的狀況:

史蒂芬先生 (就是我,以下簡稱 史):你在作什麼?
研發工程師 (以下簡稱 研):做產品使用導覽!
史:是喔,那個產品?
研:體感搖桿的。
史:咦,有趣喔,我可以試試嗎?
研:可以呀!…… 你要左手這樣… 右手這樣… 這個手環要套進來… 對對對… 不對不對不對… 要繞過這邊…
史:ㄟ… 好像有一點麻煩耶!user 會用嗎?
研:會呀!你看,我這邊都有顯示 (右手指著螢幕,左手按鍵盤換頁)。
史:好像有一點複雜…
研:這本來就很複雜!
……
史:… 糟了… 我不曉得按了手上這個搖桿的那個按鈕,畫面跑掉了一兩頁。
研:沒關係,用鍵盤按回來就可以。
史:我問個問題你不要生氣喔!如果我是 user,不小心在剛剛的過程中像我一樣多按了幾次按鈕,畫面一直跑,那麼要 user 怎麼會來原本的頁面呢?
研:就用鍵盤就可以了呀!這有什麼難的?
史:可是 user 不知道啊!
研:那我有什麼辦法!我有做啊,是他沒看到! 

當我還在埋首寫程式、解 bug ,當個與世隔絕的工程師時,常常有這種心態:「我有做啊,是他沒看到!」的確,就設計的需要等級來看,要滿足最基本的功能性需要 (funcatioinality),只要有做,而且可以正常運作就好,似乎工程師認定他只要做到這裡就行了。然而,當我越瞭解自己的使用行為,越瞭解所謂的設計是怎麼一回事,尤其是當我讀完 Mark Zuckerberg 的「駭客之道」後,就越無法接受這種說法。

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推託之詞!所以,以後你還聽到類似的言語,請告訴那個人,說:

使用者並不都是跟你一樣冰雪聰明,而且機靈敏銳,他不是你

然後給他創新與引導的網址。他會感謝你的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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