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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五參加由 UiGathering 主辦的 2011 台灣使用者經驗高峰會,想知道贊助商的報導,你可以讀一下這一篇:2011台灣使用者經驗高峰會:當科技遇上使用者。想知道主辦單位的快打小手的現場實況分享,你可以讀一下:關於【2011 UX Summit】HTC – Drew Bamford關於【2011 UX Summit】Google – 唐絢,這兩位專題演講的主要內容都已經被「相對完整」地記錄下來,我就不用再多說了,我想跟你分享我個人的學習心得。

另外,使用者經驗高峰會之旅的第一集已經發表,請參考。補充一點,Bamford 說

We Don’t Do Easy.

跟華碩董事長施崇棠 (我們都稱呼他 Jonney) 說的「要創新,就要走『難行門』。」是一樣的道理。
 

Google 的使用者經驗開發流程

 
唐絢說,在 Google 他們的作法是:

inspirationideationexperimentationcollaborationsimplicity

嗯,這跟 IDEO 的 Tim Brown 所提出的 Design Thinking 三階段:

inspirationideationimplementation

相似度百分之九十!因為我認為 experimentation 應該包在 ideation 裡面;collaboration 是從頭開始就必須謹守的原則;而 simplicity 則是包含在 implementation 裡的原則之一。

不過,說再多都沒有用,有成果出來且被使用者接受才是王道。就算是百分百相同,但成果一級棒,誰還會關心開發流程的相似度問題!?再看看當年宏碁怎麼在 NetBook 市場後來居上、進而超前就知道了。
 

一些該注意的問題

 
唐絢提了幾個設計師與開發者必須自問的問題:

  • What nneds might we meet?
  • What are users’s goal, motivations, attitudes, emotions that drive behavior?
  • Can it be built?
  • What technology can we use?
  • What are the risks?
  • Is there a business opportunity?
  • How many people are likely to find it valuable?

雖然是老生常談,但是再看一遍都還是有所警惕。
 

一加一大於二的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

 
一般而言,User Experience Researcher/Designer 會多仰賴定性研究 (qualitative research),因為從人與人的互動與溝通中,能夠回答上面的的幾個關鍵問題,例如 needs, motivations, attitudes, emotions…,但是唐絢提出一點,在 Google 他們會以大量數據的定量研究 (quantitative research) 當作佐證,因為他們相信,透過定量研究能夠察覺定性研究看不到的細微變化。

這讓我想到許多購物網站、電子商務網站、新聞網站都利用眼球追蹤技術 (eye tracking) 分析自己的網頁設計會被使用者怎麼看待,這就是定性研究比較弱的地方。

這麼說好了,我認為

定量研究必須跟著定性研究走。定量,讓你看到 WHAT;定性,你才能知道 WHY。

這幾年我自己比較多是在定性研究上面花功夫,但是流著 R&D 和六標準差黑帶血液的我,之前可是用 Minitab 分析統計的高手哩。(張望… 我的 Minitab 呢跑去哪裡了…)
 

Collaboration 的體現

 
唐絢展示了一張 Google 辦公室的照片,裡面有一支綠色的、大片的葉子插在某一張辦公桌旁,那代表著:「嘿!這裡有一位 User Experience Designer」。在 Google,User Experience Designer 是跟著 Project Team 一起工作的,意味著 Designer 一天到晚會在眾多的「這是真的嗎?」、「這個做不到!」、「那個沒必要吧!」的聲音中,Designer 必須有更多的溝通力、協調力、忍耐力。
 

Google Office
 
(當天沒拍到那張照片,用這張想像一下吧!)

在我看來,這才是真正的 Collaboration 的樣貌。一般大公司大企業,若是有使用者經驗研究中心 (User Experience Research Center) 之類的組織,應該都脫離不了:聚集在一起,然後分開做研究、分開跟不同的 Project Team 合作。這沒什麼不好,聚在一起,大家可以互相討論、分享、激盪,知識可以快速累積,但也可能因為太緊密而忽略了跟 Project Team 的溝通,以致於常常被認為是「活在雲端上的研究員」或是「活在博物館裡的設計師」,團隊一開始成型就有隔閡。

如果 Google 真的能夠這樣做,我真是覺得不容易的一件事情。想著到時候人員考績怎麼打、誰來評核、研究員與設計師怎麼分配 project (誰都想跟比較容易成功的 team 合作)… 主管們就想要落跑,不想面對這個難題,於是,最後又回到原本的老路,用慣性繼續工作。
 

結語

 
若是要談 User Experience,我第一個不會想到 Google,真的,在我看來,Google 其實是一家注重 Technology 勝過 User Experience 的公司,他們真的很有獨創精神,也很願意試新的東西,而且動作很快,只是… 有時候還是太複雜了…

咦,他們的第五點不是 simplicity 嗎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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