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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戀愛的時候,愛一個人,你可以找 100 個理由說愛他/她;討厭一個人,只要 1 個理由就夠了。

你所設計產品或服務,如果有人想用、會用,乃至於愛用,那麼用戶可以告訴你 100 個理由;但要厭棄你的產品或服務,只需有 1 個缺點超過用戶可忍受的臨界,就‧成‧了。

兩條路:

一、幫用戶找 100 個愛上你的理由;
二、避開那 1 個讓用戶離開你的原因。

一個擅攻擊,一個擅防守,沒有好壞對錯,就看你和團隊怎麼搭配。別忘了回頭看看你的設計策略,是不是整個設計方向偏離軌道:該搞那個 1 的時候卻花時間找那 100;該衝 100 的時候卻築牆堵那個 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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